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名义搞传销活动

文章来源:正义网
编辑:网站管理
发布时间:201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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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培训、网络销售、PE融资……国庆长假期间,如果遇上这样的活动需要多留个心眼:传销组织者可能披着网销、金融投资等“外衣”行骗,对于新的传销形式消费者要多加提防。

  四川省工商局近日提示,需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红包互赠等为名义的金融传销。据了解,金融传销往往夹杂着涉众型非法集资,包括目前流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等大金额传销,也包括类似的红包互赠、爱心互助等小额金融投资游戏。

  四川省工商局直销监督管理处处长黄鸣[微博]告诉记者,随着时代变迁,传销活动早已不是消费者熟知的那种形式,现阶段传播最快、涉及最广的传销模式就是网络传销,通过“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网络加盟”等旗号,通过网上招聘或同学朋友异地邀约来发展下线。

  “‘点击鼠标,月入百万’,看到这样的网络广告语,可要当心了,这不是网络诈骗就是网络传销。”黄鸣表示,网络传销无国界、跨地域、传播快、虚拟性等特点,其隐蔽性和危害性更大。

  同时,还有“假直销实传销”,即打着获牌直销企业的名义开展传销活动的形式。据了解,目前全国获批的直销企业仅60余家,公众可以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正规直销企业名单。

  四川工商部门提醒,传销形式多变,但其欺诈本质不会变,可依据是否需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规定购买一定数量产品)、是否发展下线、是否以组成人员层级(团队)为计酬方式等特征判断是否是传销。(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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