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警方打掉数个"连锁经营"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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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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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与公安局执法人员开展联合行动,查处了11个隐蔽在普通小区的传销窝点,查获传销人员60余人。

  “此次查处的传销窝点不同于以往传销组织的 上大课 ,而是伪装成 连锁经营 。”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高炜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传销成员平时分散居住,以“分班”“串宿舍”的方式进行小课培训。

  高炜介绍,从目前搜集的资料看,这种传销对外宣称“连锁经营”,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执法人员在搜查一处窝点时,发现不少名为《自愿申请加入连锁经营业》的申请书。在另一处传销窝点,执法人员也搜查到不少类似申请连锁经营的材料,其中一份材料的“邀约理由”上写着:“我们在这边经营一家建材店,生意较为红火,过来帮忙做做账。”而在“与当事人的关系”一栏里,则全部标明是亲戚关系。
  传销人员宋某坦言,她和女儿来自江苏。她是受一名网友邀请来石家庄做生意的,已经来了两个多月,但她仅与该网友见过一面,已经向这名网友交了3800元的“入门费”。

  石家庄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全国打击传销的力度不断加大,传销组织开始出现有组织地团体迁徙,一旦在某地遭到打击,传销团伙会有组织地临时搬迁到另外一个地方。与以往的传销模式相比,现在的传销发展方式开始由之前的个体“转型”向家庭化。

  执法人员介绍,从目前已经发现的传销手法和模式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明显行为特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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