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严厉打击拉传销考察团伙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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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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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11点多,在合肥滨湖新区包河大道和中山路交口,一辆大巴车被执法人员拦了下来。大巴车里共有36名游客,其中绝大多数操着外地口音。在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时,车内不少人员称是外地来合肥旅游的,每人交了50元旅游费。至于到合肥旅游的原因,不少人都表示是亲戚请来的。
 
  在一名被称作“吴总”的“游客”手机上,执法人员发现了这样的资料。“投资金额:69800元,份额:1份资格20份股份。”执法人员表示,这样的信息此人手机中特别多,将由专案组进一步讯问调查。
  “此类行动,我们首先将黑导游和一些常见的面孔控制住。”包河区打传办人员告诉记者,执法人员在车上现场收集、固定证据,把可能是传销骨干头目的人员转到多部门联合组成的专案组询问,最后把传销骨干转由公安机关处理,一般人员则现场教育遣散。

  据包河区打传办负责人介绍,昨天的现场集中行动,共查处3辆涉嫌为传销人员服务的旅游巴士,其中一辆还是非法营运的“黑头车”。“我们这项行动从18号就启动了,18号当天查处两辆涉嫌传销旅游的黑头巴士,其中一辆车司机当场弃车逃跑。”
  “我就是接到人家要车的电话,带他们游滨湖的。”昨天上午,被查处的黑头巴士司机告诉记者,自己此前也怀疑过他们是传销组织,而且还打电话举报过,但这次一接到电话,他还是接下了生意。“油费对方负责,另外半天给我300元。”
  “明知道这群人是传销,你还非法营运带他们滨湖一日游,你说可该罚!”昨日,合肥市包河区打击传销办公室组织公安、工商、运管、交警等多部门100多人,开展集中打击传销大巴行动。当场查处3辆涉嫌为传销人员服务的“滨湖一日游”巴士,内有涉传人员上百名。其中一名大巴司机此前还举报过此类传销行为,如今却明知故犯接下传销生意。
  记者了解到,涉嫌运送传销分子的黑头巴士将被重罚。按照《禁止传销条例》,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为传销提供经营和培训场所,否则由工商部门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而根据《合肥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暂行规定》,从事非法客运的单位个人,将被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郁宗菊、王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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