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区法院审理特大传销案,35名被告被罚1065万元
文章来源:法制网
编辑:网站管理
发布时间:2014-12-17
点击率:次
法制网 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该院审理的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的系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何铃、欧勇、曾昌文、封传雄、明容等35名被告人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额合计1065万元,没收传销资金710万元,追缴各被告人非法所得共计3444.54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被告人何铃、欧勇、曾昌文、封传雄、明容等三十五人以“纯资本运作”、“投资国家事业”为名,用高额回报、短期致富作为诱饵,诱导参加者缴纳7万元资金购买虚拟份额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五个级别组成“伞形”层级,上级直接或间接按下级发展人数返利,诱使加入者继续发展下线,以期不断壮大队伍骗取钱财。为营造声势、扩大影响,该组织利用传统节假日在重庆市璧山、大足等地举行“团拜会”,组织骨干人员到广西北海开会、培训。
截止2013年4月,该传销组织已发展人员多达2500余人,涉及该市永川、开县、璧山、大足等10余个区县,骗取的传销资金超过1.75亿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铃、欧勇、曾昌文、封传雄、明容等35人以“纯资本运作”、“投资国家事业”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资金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诱导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35名被告人的罪名成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对上述35名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自首、立功、退赃、认罪等量刑情节,分别依法作出上述1-8年不等的判决。
咨询QQ1:124598579 | 咨询QQ2:120742072 |
QQ群1:181113314 | QQ群2:214618090 |
QQ群3:154027399 | QQ群4:185223548 |
为了让更多的朋友认清传销的危害,我们一直在努力!反传销救助网——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救助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内容和来源标注有误,请您联系网站邮箱:fcxzyz@163.com,谢谢。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救助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内容和来源标注有误,请您联系网站邮箱:fcxzyz@163.com,谢谢。
>更多相关文章
- 小伙网恋一女子,去合肥奔现结果进了传销被骗50000元2023-09-12 04:09:13
- 解惑南派传销洗脑内幕(三)100元人民币是红头文件?2023-03-25 09:03:48
- 解惑南派传销洗脑内幕(二)行业不是可以转让可以继承零风险吗?2023-03-25 09:03:16
- 解惑南派传销洗脑内幕(一)传销名字太多2023-03-25 09:03:40
- 网友讲述1040连锁业内幕,上平台了也没赚到钱(一)2021-10-28 10:10:59
- 网友讲述1040连锁业内幕,就是上平台了也没赚到钱(二)2021-10-28 10:10:48
- 1040内部表示,只要投入69800元,就能赚1040万2021-04-08 03:04:41
首页推荐
24小时热门资讯
网友评论
热点新闻推荐
首页头条新闻
打击传销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