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新:对新型传销我们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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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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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新:针对传销的新特点,立足绥化实际,绥化市工商局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把打击传销违法活动作为牵动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突破口,加大打击力度,主动出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并坚持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露头就打”。发现苗头,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严厉打击,坚决防止其形成气候。

  二是坚持重拳出击,决不允许传销活动死灰复燃。每查处一处传销窝点,都坚决做到彻底打击,不留任何隐患。没收用于传销的工具及物品,严格监督外来传销人员返乡。同时,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房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三是积极与新闻媒体和街道社区沟通协调,营造良好执法氛围。从易被传销拉拢对象入手,大力开展宣传,并采取受害者现身宣传等方式,全面构织起覆盖面广、宣传力大、实际效果好的宣传网,为打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全面建设无传销社区(村),以重点社会和成型的无传销社区(村)为核心,影响和带动其他社区(村)同时开展防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有关奖励等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和使用社会力量,构建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督、全民参与的传销防御网,做到及时发现,即时举报,立时查处。

  绥化市工商局坚持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对于传销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坚持严打严惩,决不手软,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及时移交,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传销人员或被诱骗参加传销组织的,注重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转化教育,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使他们充分认清传销行为的危害,从此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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