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勇,罗国文等传销头目被抓纪实(图文)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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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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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销头目杨玉勇被抓坐牢
    有人“多美姿化妆品”传销,国家高度重视

    2004年4月5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一条线索:一名东北籍妇女到淄博市周村参加“多美姿化妆品”传销活动,被别人以交“入会费”为由诈骗现金8700元。这条线索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警觉,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经侦大队立即行动,对线索中提及的聚会场所和居住地点进行布控。

    “接到报案后,我们跟踪调查了两天,掌握了大量情况,第三天出动了100多名警力、20余部车辆,对发现的3个窝点采取了集中行动,当场查获正在参加培训的传销人员90余人。”淄博市周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洁回忆当时的情况说。据李洁介绍,这一团伙传销的是一种叫做“多美姿”的化妆品,以“拉人头费”每人2900元的形式搞传销。但是这一所谓的化妆品不但一般会员没有见过,就连发展过20多个下线的C级人物也没见过。

    经过盘问和调查,侦查人员获悉,这一团伙传销的所谓“多美姿化妆品”,连发展过20多个下线的C级人物也“压根儿没见过”。当地警方研究后认为:该团伙的行为表现为以找工作为借口,将人骗到外地,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人入会骗取“会员费”。

    很快,由淄博市、区两级经侦民警迅速组成专案组,并将此案命名为“4·8”传销案。

    层层追上线终擒“传销教父”

    专案组立即布控,先后抓获多名传销代理。经过突审,挖出黑龙江省鹤岗市的A级代理商孟某和刘某。

    在淄博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市、区两级经侦部门组成联合抓捕组,赶赴黑龙江,将孟某抓获。孟某供述了自己利用下线在淄博疯狂进行传销,发展下线500余人,非法经营金额达1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孟某并交待其上线正是她的表弟,29岁的A级代理商刘某。

    2004年6月1日,专案组在沈阳市将刘某抓获。刘某向警方供述,自2002年4月加入此传销网络以来,共在山东、山西、河北等省发展下线1300余人,获得非法收入300余万元。刘某还供述,其上线、A级代理商还有赵某、卞某等16人。

    2004年6月15日下午,传销犯罪团伙的主要组织者之一、A级代理商赵某在北京落网。经审查,赵某自1998年加入该传销组织以来,先后直接发展了4名下线,这4名下线又疯狂扩张,其网络下线达到3000余人,非法获利400余万元。

    通过努力,专案组做通了两名传销骨干分子家属的思想工作,利用两人提供的情况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将更多的高层嫌疑人锁定。在公安部的协调下,抓捕行动先后将沈某等15名骨干分子擒获并押解回淄博。

    随着传销网络上线人物的纷纷落网,该网络的组成人员内幕被一层层揭开,但暴露的情况让专案组每一个成员触目惊心:网络的成员达十余万人,仅A级以上人物就达60余人,涉及十几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达几亿元。

    2004年12月6日,经当地检察院批准,沈某被依法逮捕。

    “鲁剑”行动合围“传销教父”

    在围绕沈某的侦查取证过程中,专案组意外发现了该传销组织召开销售精英表彰大会的相关视听资料。这些资料直接指向一个神秘人物——这个传销组织的最高层人物杨玉勇。警方侦查发现,此人正是中国大陆从事传销的创始人。

    随着“4·8”特大传销网络团伙案侦破工作的不断深入,线索也迅速扩大。2005年4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在山东召开全国15个省、区、市公安、工商参加的打击传销犯罪“鲁剑”行动部署会,要求务必将这一传销网络的顶级上线杨某抓获归案。2005年5月30日,警方成立了由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高峰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杨玉勇展开全面侦查。

    经过近半年的艰苦侦查,专案组于2005年10月23日依法取缔了由杨玉勇投资成立的北京伊康公司济南连锁店,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调取了杨玉勇进行非法经营的大量犯罪证据。2005年6月7日,专案组对杨玉勇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立案,并将其纳入控制范围。

    而此时,杨玉勇也已经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计划从北京前往香港,再由香港出境。2006年1月23日上午,杨玉勇夫妇出现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而警方早已在这里布下了天罗地网,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直接指挥下,杨玉勇被当场抓获。3月2日,杨玉勇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警方最终查明,杨玉勇在1998年至2003年期间,组织成立了一庞大的传销组织,下线人员多达上万人。在此期间,杨玉勇非法获利高达2000余万元。2003年末,杨玉勇在北京注册成立北京伊康国际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后,仍采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方式进行非法经营,非法经营额达1000余万元。

    至此,这个涉及全国15省、涉案人员达16万余人、涉案金额4亿余元的特大网络传销案终于尘埃落定。

    “传销教父”10年发家史:从理发师变为传销“帝国”的君主

    别看今年只有35岁,杨玉勇在国内非法传销界却是大名鼎鼎,不仅拥有几千万身家,更被众多传销下线和追随者奉为精神偶像,更被公安部称为内地的“传销教父”。

    杨玉勇究竟何许人也?靠什么在短短10年间编织起一张我国长江以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传销网络,致使15个省市的16万人深陷其中,无数人血本无归?随着杨玉勇的落网,使我们有机会走近这位“传销教父”,揭开他的真实面目。

    1971年,杨玉勇出生在辽宁鞍山海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高中毕业之后,他带着四处筹集来的3万多元钱,开过服装店,办过修车行,却都以失败告终,1991年,20岁的杨玉勇有了第一份稳定的工作,成为了一名理发师。

    随后他承包这家理发店,凭借着吃苦耐劳,理发店的生意日渐兴旺,但他却越来越不满足。就在此时,传销开始在国内迅速发展和蔓延起来,一些早期从事传销的人员也在短期之内迅速暴富,这让杨玉勇十分羡慕。

    1994年6月,杨玉勇通过一个理发店的常客,第一次接触到了传销,并且频繁参与各种聚会,传销人员的狂热在深深的影响着他。一夜暴富的神话使他十分心动,反复思考之后,他终于决定将苦心经营了两年的理发店卖掉,转而加入这个疯狂的行业。

    实际上,此时的杨玉勇对传销并不是十分了解。但与一般的传销人员不同的是,他意识到,仅仅有暴富的冲动还远远不够,传销是一个相互欺诈的金钱游戏,只有成为了别人的上线,才能把别人的钱骗到手。

    上世纪90年代,传销奉行的制度是“五级三阶制”,缴纳3000元左右的会费便可成为E级会员,发展2名会员,就可成为D级推广员,下线达到9人,升级为C级培训员,下线增至45人就成为B级代理商,达到393人以上的升为A代理商,俗称总裁,每月收入可高达10几万元,级别越高,收入越高。

    通过参加各种培训,杨玉勇很快就从对传销一知半解的门外汉变成了精于传销游戏的行家,于是他开始疯狂寻找发展对象。短短6个月时间,他就拥有了数千名下线,从传销体系最底端的业务员连升5级,一跃成为总裁。

    1994年到1996年间,由美国进入中国的传销已呈如火如荼之势,杨玉勇感觉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时机,于是他率领所属下线从原传销体系脱离,开始自立门户,很快就拥有了大量的追随者。

    然而,就在杨玉勇积累了大量的资金,准备快速发展自己的传销体系的时候,形势发生了变化。1998年,国家明令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面对传销禁令,杨玉勇曾经犹豫过,但利益的驱使他已经放不下传销带来的巨大财富,他决定还是沿着这条传销之路走下去。

    1998年8月,杨玉勇开始与辽宁人陈某合作,选择武汉一家企业生产的保健品脂舒油作为传销的产品,重新构建属于自己的传销体系。但他采用的手法依然是自己十分熟悉但却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五级三阶制“。短短半年时间,这个非法传销网络就以令人意想不到的速度快速扩张。

    随着传销网络的不断扩张和加入人数的快速增长,对传销担心有余的杨玉勇也试图完善和规范自己的传销手段,尝试实行店铺经营,试图用这样的方式掩盖地下传销无店铺、传人头的典型特点,为此他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然而他没想到,他的这一想法并没有得到合作伙伴陈某的认可,两人的分歧越来越大。

    2001年初,国家开始加大打击传销力度,也就在此时,杨、陈二人终于分道扬镳。面对国家立志重拳打击传销的局面,杨玉勇越发感到不安,在长久思考之后,他决定将所属传销团队全部转投天津天狮集团,再次谋求将地下传销合法化的可能。然而,天津天狮的这棵大树并不像他想像的这么好乘凉,他所带领的传销团队和天狮原有销售队伍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

    2002年,国家再次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全面清理传销及变相传销体系。虽然杨某此时的身份已经是天津天狮的销售总监,但他所率团队的销售方式仍然属于金字塔式的传销模式。而此时,他与天津天狮的合作也已危机四伏,面对这样的局面,杨玉勇不得不再次变招。

    2003年12月25日,杨玉勇在北京注册成立了伊康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并决定实施有店铺经营。这是他多年来第一次拥有通过合法渠道正规注册的企业,也是他再一次开始努力摆脱传销阴影的尝试,他试图成为一名拥有合法企业的正规商人。

    然而,杨玉勇始终摆脱不了传销的阴影。他为招募会员所采用的制度在伊康国际内部被称为“五星会员制”,实际上是他对传统传销模式加以修改和完善之后,所采用的变相传销手法。凭借着“五星级会员制”的变相传销手法和多年从事地下传销的经验,再加上所谓“有店铺经营”的伪装,伊康国际在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就发展了上万名“会员”,非法经营额高达1000多万元。

    疯狂敛财之后,杨玉勇开始频繁出入高档商业场所消费,以伊康国际的名义购买昂贵的服装和饰品,动辄上万甚至十几万元。不仅如此,杨玉勇还将大量的资金用来购买高档轿车和房产,除了被警方查获的挂着辽B牌照的宝马530之外,他还拥有一辆奔驰S320和新款的宝马750,同时他还在全国各地购买了大量房产,仅以其妻李某的名义在北京sohu现代城购买的一套房产就价值500多万元。

    10年间,从操持剪刀的理发师,摇身一变成为操控十几万人的非法传销网络的“传销教父”,杨玉勇一步步爬到传销金字塔的塔尖,被一些传销人员奉为神明。在其非法敛财的过程中,他也一度希望能脱离传销,用多年来从事非法传销获取的大笔财富,开一家合法的公司。他以为注册了伊康国际连锁有限公司这件合法的外衣,就能够掩盖自己的传销网络。然而,他最终没能脱离传销这个怪圈。

    打击传销法律体系渐完善

    禁绝传销任重道远

    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对传销作出了明确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条例》还列举了“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三种传销表现方式。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打击传销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打击传销犯罪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1998年4月18日以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处理的答复》以及《禁止传销条例》。

    据介绍,20世纪90年代传销从境外传入我国,由于当时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管理法规不够完善,一些不法的单位和个人打着“快速致富”的旗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利用虚假宣传、组成封闭人际网络,收取高额入门费等手段敛取钱财,还有一些人利用传销从事迷信、帮会、价格欺诈、推销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还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稳定。

    1998年,国务院发出通知,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此后,非法传销活动一度销声匿迹,但不久又改头换面、死灰复燃,在广东、广西、山西、海南等地出现回潮。

    2005年5月,针对全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呈回潮蔓延的趋势,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中开展了以15个省市区为重点,以侦破传销犯罪案件为主要内容的“鲁剑”行动。据统计,“鲁剑”行动启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传销犯罪案件516起,涉案金额10多亿元人民币;抓获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3408人,已移送起诉514人,判刑267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9871万余元;打掉传销团伙1147个;解救和教育劝返参与传销的受骗群众92542人。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介绍,目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多为下岗工人、农民等低收入者,甚至还包括一些党政机关干部和在校学生。参与者在缴纳费用后根本得不到任何回报,只得长期滞留他乡,有的只能靠乞讨度日。非法传销直接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和社会生活。

    另据公安部统计,2001年至2005年,我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传销犯罪案件2848起,涉案金额40多亿人民币,打掉传销团伙3800多个,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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