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联合公安将重点打击网络传销骗局

文章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网站管理
发布时间: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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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日讯  今天下午,记者从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2018年,湖南省工商局将制定打击传销日常巡查计划,健全举报制度,并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联合省公安厅共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行动。

    将重点打击网络传销行为

    近年来,传销行为也开始延伸出不少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变体。

    针对这一情况,副省长何报翔指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应全面整合各成员单位数据资源,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手段,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对“人员流”和“资金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握打击传销工作主动权。

    省工商局局长李金冬表示,针对当下传销违法手段更加隐蔽和恶劣的情况,2018年,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或为传销提供互联网服务行为的监管,防止通信运营商的内部网、集团号系统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

    三湘都市报记者从会上还获悉,2018年,我省将加强对省内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各类高、中等和职业院校的管理,将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纳入各类学校目标考核范围。

    何报翔要求,要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开展防范传销宣传和涉传网络信息清理屏蔽等工作,把“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与群防群治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全社会共治共享。■记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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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辨别新型传销

    打传办提醒,传销人员利用社交平台传销的通用手段一般有三个特点,其一为“假晒单”,即利用软件生成虚假交易截图,制造交易繁荣的假象;二是“假炫富”,造假世界各地旅游的炫富照片,以使人相信其非常赚钱;三是“许奖励,发展代理”,即许出丰厚奖励。

    另外,识别传销“三要素”包括:收取“入门费”,需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获得加入资格;“拉人头”,需要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团队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数量所交纳的资金或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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